近期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 “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具体通知详见链接:
“干细胞研究与器官修复”等重点专项: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429/4895.html
“绿色生物制造”: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429/4900.html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
二、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各科室如有申报意向,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与科技处联系。由于医院申报需经过北京市科委推荐,申报截止时间按后续北京市科委通知为准!
联系人:王珍 58516782/13811796114
科技处2022年5月10日附件:2022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分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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