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差额复试的比例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需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个人陈述
(3) 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4)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
(5) 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 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复试考生将以上所有材料准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上述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于3月22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stjb@sina.com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二、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参加人员 |
3月27日 上午9:00 | 笔试 |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教学楼208 | 全体考生 |
3月27日 下午1:30 | 放射影像学面试 |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教学楼208 | 放射影像学考生 |
3月28日 下午1:30 | 外科学面试 |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教学楼208 | 外科学考生 |
3月29日 上午9:00 | 内科学面试 |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教学楼208 |
内科学考生 |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电话:010-58516688
三、学院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1. 笔试内容包含专业课及专业外语。专业课试卷按照二级学科命题,专业外语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命题,卷面分数各为100分。
2.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专业和基础知识,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综合素质考察等。
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四、考生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学校及学院要求完成各项复试内容,有缺考项目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考生请提前半小时签到,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考生未按照要求签到,视为缺考。
(3)测试及复试时应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经审核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4)考试全程开启录音录像。
五、考生调剂
严格执行《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中的要求,采取先院内调剂后院间调剂方式。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院内调剂机会。
六、录取
进入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成绩及格基础上,学院按照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医学部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招生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复试生名单及复试办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我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电话:(010)58516792;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电话:(010)82802338;(010)82802337。
八、其他未尽事项以《北京大学医学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为准。
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教育处
2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