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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医院丨北京积水潭医院开展“合同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普法宣… 已有 12 人浏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法治医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水平,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根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法治医院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法治医院建设工作方案》有关内容,2024年5月23日下午,医院举办了本年度第五期普法宣讲活动。医院法律顾问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郑健律师以“合同基础知识及常见问题”为题展开宣讲,院领导班子和全院中层干部、护士长参加。加强合同管理对于有效降低医院经营风险、明确业务管理流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次宣讲活动中,郑律师重点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签订的基本知识,包括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合同期限、违约责任、合同生效要件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与方式等。郑律师通过列举典型案例,结合医院合同管理实际情况,分析了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见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进一步强调合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本次普法宣讲内容丰富、案例生动,理论联系实际密切,具有一定的针对…
2024-05-24 查看详情信息 -
法治医院丨持续加强风险防控 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北京积水潭医院… 已有 17 人浏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升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2024年3月,北京积水潭医院采购中心启动优化采购项目内部审查工作,通过加强医院采购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医院采购工作效率,提升医院采购管理水平。根据优化采购项目过程审核及事后审查机制,建立内部审查内容清单,各采购项目负责人以内部互审的方式,对采购项目的全流程信息公开、采购文件材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的内部审核管理。并根据采购项目内部互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析采购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风险,总结问题产生原因,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制度制定出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持续优化,形成长效机制。采购项目内部审查管理工作有助于提升采购项目负责人专业水平。通过持续加强采购风险防控,推动医院法治建设、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医院采购管理水平,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供稿丨采购中心 张丽编发丨宣传中心
2024-03-11 查看详情信息 -
法治医院丨规范政府采购 强化能力提升——北京积水潭医院采购中心… 已有 5 人浏览
为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医院政府采购管理规范,进一步推进法治医院建设工作,2024年北京积水潭医院采购中心启动主题为“规范政府采购 强化能力提升”政府采购法治系列年度培训活动。近日,采购中心组织召开首期培训会,总务处、保卫处、规划建设处、信息中心、医学工程部、审计处、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等职能部门三十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会结合各职能部门工作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点,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合同、质疑投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针对采购案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与各职能部门进行了交流互动。下一步,采购中心计划将该系列培训作为常态化业务提升专题活动持续进行,以培训为抓手,全面提高医院各职能部门政府采购管理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采购质效及风险管控能力,重视资金的安全管理和使用,建立和健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有效防控医院内部采购风险,保障医院各职能部门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执行,有效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 供稿丨采购中心 刘阳编发丨宣传中心
2024-03-07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开展医疗合作相关法律问题普法宣讲活动 已有 481 人浏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法治医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水平,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根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法治医院建设年度工作计划》《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法治医院建设工作方案》有关内容,2024年2月22日下午,我院三个院区报告厅同步举办了医疗合作中的法律问题普法宣讲活动。院领导班子和全院中层干部、护士长参加。近年来,国家和北京市相继颁发系列医疗合作管理相关办法,明确公立医院开展医疗合作的基本原则、建设模式、申报审批、考核评估等管理要求。我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在医疗合作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与尝试,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步发展。同时,在开展医疗合作过程中,风险与挑战并存,如何规范医院经营合作、防范风险隐患、减少纠纷的发生,是医院需要关注的重点。我院法律顾问、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邓利强律师带来了“医疗合作中的法律问题”主题宣讲。邓律师从案例讲起,介绍了医疗合作中的问题和…
2024-02-23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 已有 0 人浏览
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 纪检工作职责: 一、做好党纪宣传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的教育工作。 二、维护党员的权利,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三、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所有职责。 四、 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财经纪律、社会主义道德、群众利益,对违反纪律的人进行追究。 五、 对医院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 六、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并调查处理。 七、 受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调查处理。 八、 督促医院的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医院党委作出的各项决定。 行政监察工作职责: 一、 监察工作要通过履行检查守法、执纪情况;受理控告检举; 调查处理违纪案件; 受理申诉等工作职责发挥监察工作的纠偏、惩处、教育、保护四项职能,以做好执纪监察;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廉政监察;健全制度、检查落实。 二、监察工作要对医院中层干部是否按职务要求尽职;职能处室工作人员是否按岗位要求尽责;医院职工是否遵纪守法,按医院的规章制度办事进行监察。对重点科室、关键…
2023-07-11 查看详情信息 -
【行风建设】推进行风建设 规范医疗行为——北京积水潭医院召开医疗… 已有 335 人浏览
为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宣贯工作,规范医疗行为,2022年3月10日下午,北京积水潭医院召开行风建设专题院务会。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主任助理、科护士长参加了会议。 行风办主任、医务部主任鱼锋首先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的核心内容,让全体医生明白“什么事该干”、“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要求全体医生严格遵守各项条款,规范职业行为,并针对近期行风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和行风提醒。鱼锋主任围绕2022年医疗质量管理年的工作,进一步强调落实有关行风工作,规范医疗行为,严肃行业纪律,认真履行依法执业,将业务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同时,持续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院长蒋协远在会上对行风建设也提出了高标准的要求,即“依法治国、依法办院、依法行医”,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时刻牢记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是不可忽视的责任。要学好《医师法》,认识到“严即是爱”,扎紧制度牢笼,让每一位医…
2023-03-11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纪检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已有 14 人浏览
纪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12号楼404房间 投诉举报电话:58516726 投诉举报邮箱:jijianban@jst-hosp.com.cn
2023-02-27 查看详情信息 -
以史为鉴知兴替 以案说法固底线——北京积水潭医院组织高风险科室… 已有 0 人浏览
2022年9月21日下午,北京积水潭医院纪委组织资产管理处、医工处、财务处等涉及人财物管理的17个高风险科室的重点岗位人员共56人,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廉政教育基地,通过以案说法进行法纪教育。
2022-09-22 查看详情信息 -
【法制教育】北京积水潭医院开展《医师法》普法宣讲活动 已有 34 人浏览
为深入学习新《医师法》,全面准确把握其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全面营造医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医务人员法律意识,2022年7月14日下午,我院三个院区报告厅同步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普法宣讲活动。院领导班子和全体中层干部、护士长参加。 三个院区同时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新《医师法》对于维护医师权益、保障患者安全有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对于提高医师队伍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有更加积极的意义。我院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并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医院普法工作的重点,引导干部职工认识到法律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医院法律顾问邓利强律师给医务人员作了“《医师法》让超说明书用药有法可依”的主题宣讲。对“在哪些情况下医师可以超说明书用药、医师用药的依据、循证医学的证据级别、知情同意及签字问题、《医师法》对此的规定是什么”等一系列的问题,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作了全面细致地讲解。本次普法让医…
2022-07-15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开展《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培训 已有 662 人浏览
为增强全院工作人员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院高质量发展,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2021年12月16日下午, 北京积水潭医院召开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国安主讲,全体院领导、中层干部、主任助理和护士长参加培训。 党委副书记吴国安介绍了《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发布的背景、适用范围和违反九项准则的惩罚措施,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和相关医院的案例,重点对九项准则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逐条解读。党委书记李玉梅对培训会进行了总结,要求各科室负责人提高站位,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科室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塑造和巩固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增强患者就医的获得感。文丨纪检监察办公室图丨宣传中心编辑丨靳晓方 于淼
2021-12-17 查看详情信息 -
【法制教育】北京积水潭医院举办《医师法》与医师管理制度解析讲座 已有 505 人浏览
8月26日下午,在《医师法》颁布之际,为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北京积水潭医院邀请常年法律顾问邓利强律师就《医师法》与医师管理制度解析进行专题讲座,全体院领导、中层干部、护士长参会。 邓利强律师讲《医师法》 邓律师首先对《医师法》进行概述,简要阐明法律的主要内容,以及法律规范的总体范畴。他从《医师法》总则及考试注册为起点逐渐展开,指出法律将保障医师权益作为立法目的,在管理的同时,注重权益保护,为健康中国提供队伍保障;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作为核心价值观进行解析;提出在医患关系中,医方居主导地位,倡导医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随后,邓律师就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注册以及执业的相关内容进行解读,认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有关医师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保证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合法、合规的执业行为是对医师自身权益的保护,邓利强律师将《医师法》的核心要点以理论结合实例的方式为医院干部进行了深刻解析。 常务副院…
2021-08-27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统方管理规定 已有 806 人浏览
一、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及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规定。二、 “统方”是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科室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科室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医用耗材用量等信息的行为。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统方”,或者为商业目的“统方”,属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三、医院严禁工作人员参与以下“统方”行为:1、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3、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4、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四、建立信息统计审批权限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和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信息中心采取授权、加密、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等有效措…
2021-08-02 查看详情信息 -
【行风建设】推进行风建设 规范医疗行为——北京积水潭医院召开医疗… 已有 1538 人浏览
为积极落实推进2021年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行为, 2021年5月6日下午,北京积水潭医院召开行风建设专题会。医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主任助理、党支部支委、行政主任助理、护士长参加了会议。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积水潭医院建院65周年,更是积水潭院医院多院区建设、医疗布局调整,向高质量发展的决战之年。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规范医院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扎实推进医院行风建设,塑造良好行业形象,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会上,行风办主任、医务部主任李笠首先通报了2021年信访线索涉及行风的主要问题,明确行风建设的相关要求,再次强调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教育”。对2021年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全面梳理医院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在行风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注意预防治理,突出问题整改,稳步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最后,围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进一步强调落实有关行风工作,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
2021-05-07 查看详情信息 -
【行风建设】强化行风建设 规范医疗行为——北京积水潭医院召开医疗… 已有 1180 人浏览
为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行为,2021年4月1日下午,北京积水潭医院召开行风建设专题院务会。医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护士长参加了会议。行风办主任、医务部主任李笠首先通报了近期信访线索和行风工作,列举了存在的现象和问题。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医院建院65周年,更是我院多院区建设的决战之年。根据医院党委2021年工作重点目标任务,今年工作要紧密围绕着重点任务,落实非首都功能疏解,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多院区建设为契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布局调整、并扎实深入地做好行风建设,确保医院“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院65周年、建党100周年。2021年是医院向高质量发展的开局之年。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同时,时刻牢记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是不可忽视的责任。会议着重强调了——一是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强化职工教育。二是详细阐述和分析了2021年第一季度暴露出的部分问题,再次强调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教育”。要求科主任…
2021-04-02 查看详情信息 -
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积水潭医院党委召开部分科室廉政谈话会 已有 410 人浏览
根据我院关于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管理办法,2020年11月23日下午,院党委召开部分科室廉政谈话会。来自骨、烧伤、药、检、放等临床医技和管理科室的15名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会上,党委书记李玉梅从近年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谈起,分析案例原因,结合当前行业纪律要求,对干部们进行警示教育,强调作为科室管理干部,一要切实落实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是本职、不抓是严重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二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上级和院党委要求,持之以恒抓好行业建设“九不准”、我院医务人员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等纪律和制度贯彻落实,把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融入到日常管理和职工教育工作中。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国安讲到,全国行业风险持续存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强化风险意识;要率先垂范,落实好专项治理工作;要持续做好医改,务求实效。集体廉政谈话会是我院党委坚持多年的廉政教育形式,通过这种谈话形式,对管理干部或工作人员进…
2020-11-26 查看详情信息 -
【致敬医师节】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在“中国医师节”前到积水… 已有 336 人浏览
2020年8月18日上午,正值中国医师节来临前夕,市卫健委党委委员、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靖明同志带队冒雨来我院慰问临床一线医务人员。 张靖明组长详细了解了我院医务人员的工作情况,对医务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克服各种困难、不畏艰难、勇于拼搏的精神给与高度赞扬,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亲切慰问,嘱咐大家努力工作的同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保证身体健康。 张靖明组长一行还专门来到门诊,查看了患者就诊情况。同时,详细了解了我院开展治理欺诈骗保工作。我院党委书记李玉梅、常务副院长蒋协远介绍了医院打击欺诈骗保的工作,医保办主任王岩汇报了我院严格医保基金监管具体措施的工作情况。 张靖明组长看到门诊悬挂的宣传横幅、电子屏幕打击欺诈骗保的滚动宣传内容和多处张贴的治理欺诈骗保的宣传画,对我院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表示赞赏,对医院扎实开展专项工作采取的多种措施给予肯定。 张靖明组长一行在医师节前夕冒雨来院慰问一线医务人员,对广大医务工作者是巨大的鼓舞,我院要在复工复产的同时一刻不能放松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
2020-08-19 查看详情信息 -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基层党建抓起——北京积水潭医院召开党支部书记… 已有 347 人浏览
为切实发挥党支部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支部工作与2020年医院中心工作深度融合,6月2日下午,院党委召开了党支部书记例会,李玉梅专职副书记、各党(总)支部书记、党办和纪监办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部署和解读了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党建工作要点、七一表彰等内容。李玉梅书记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创新、医院运营、纪律建设、群团工作和医院中心工作10个方面为大家深入解读了医院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要点。李书记强调,今年医院面临疫情防控常态化和运营发展的双重压力,各党支部要紧密围绕医院中心工作,落实党委部署重点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 院党委专职副书记李玉梅解读了医院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要点随后,党办具体部署了“七一”评优表彰、“政治生日”活动等工作,并讲解了医院2019年党建绩效得分情况和2020年党建绩效要求、我院《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细则》文件精神;同时就全面从严治党和回头看自查问题整改做了专题培训…
2020-06-03 查看详情信息 -
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有 784 人浏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京人社医发[2011]64号 关于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保证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行为,杜绝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在参保人员就诊时,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就医实时结算实施意见》(京人社办发[2009]17号)等相关规定,诊治医师应查验社保卡(暂未领取社保卡的持《医保手册》),对冒名就医等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对参保人员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同类药品,但因患有精神类疾病或行动不便、长期卧床等原因,不能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由参保人员家属持患者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确诊医院的门诊病历(或出院诊断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代开药品。 二、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应查看《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以下简称《病历手册》),了解参保人员的历…
2019-11-13 查看详情信息 -
关于印发《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 已有 503 人浏览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2号)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2019年5月16日北京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 为鼓励举报、有效防止和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参保单位、参保人员以及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适用本细则。举报人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机构、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医疗保障部门聘请的社会监督员,不适用本细…
2019-11-13 查看详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