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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19点击数 字体:

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工作细则具体如下:

一、复试安排

(一)复试材料提交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见附表),需提交如下材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试考生可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下载附件并打印填写。(链接:https://yjsy.bjmu.edu.cn/zslq/zsdt/225086.htm)

(2)个人陈述(模板下载链接同(1)中所示)。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

(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链接同(1)中所示)。复试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6)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7)本人照片(近期一寸白底彩色身份证版式照片,复试报到务必提交)。

(8)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盖章)。

(9)英语水平证明(英语四六级水平证书或托福、雅思等相关英语成绩证明)。

(10)个人简历(格式自拟)。

(11)其他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包括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12)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在已经按要求向研招办提交材料的前提下,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10)为必须项,(11)、(12)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复试考生将以上所有材料准备完毕后分别扫描为PDF格式,按上述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压缩包以“报考专业+初试总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命名,压缩包大小不超过20M),于3月21日中午12点前将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jstjb@sina.com。

复试考生在复试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1)-(12)纸质版1份,按顺序整理好并在报到现场提交;携带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原件),现场查验核对考生身份;另携带个人陈述和个人简历5份,用于面试。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考生报到时间:3月25日上午8:30

考生报到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教学楼208教室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时间

内容

复试地点

参加人员

3月25日

上午9:00

笔试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

教学楼208教室

外科学考生

3月25日

下午2:00

面试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

教学楼208教室

外科学考生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电话:010-58516793

二、复试方式及基本流程、复试成绩计算事项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知识结构、科学研究潜力和外语水平能力进行考核。

1. 复试笔试内容包含专业课及专业外语。专业课试卷按照二级学科命题,专业外语按照一级或二级学科命题。专业课、专业外语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

2. 复试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专业和基础知识、临床思维和临床技能、综合素质考察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 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独立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面试考核无记名评分表》分别进行无记名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

4. 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复试各部分权重如下:

考核项目

复试(专业课)

复试(专业外语)

面试

复试成绩

权重

15%

10%

75%

100%

5. 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医德医风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总成绩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比50%,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计算。复试及格(60分以上)的考生,以复试专业实际剩余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报医学部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三、考试注意事项

1. 复试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考生未按照要求签到,视为缺考。

2. 复试时应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初试准考证,经审核证件不全或有涂改者,考官有权拒绝其参加复试。

3. 考试全程开启录音录像。

四、招生信息公开与监督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我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电话:010-58516793;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电话:010-82802337;010-82802338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医学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2024年3月19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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