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院区和回龙观院区化粪池隔油池污泥清掏及运输消纳无害化处理项目比选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T202407
2.项目名称:新街口院区和回龙观院区化粪池隔油池污泥清掏及运输消纳无害化处理项目
3.项目总预算金额:2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
4.技术需求:
一、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和回龙观院区化粪池、隔油池提供每月定期派车清掏一次表面漂浮物,污水泵坑全年清底一次。新街口院区每年2次高压疏通职工食堂和营养食堂下水管道。并保障新街口院区和回龙观院区全年室外污水管线排水畅通,在发生堵塞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免费疏通解决。提供消纳相关环保手续备案等服务。
二、服务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和回龙观院区
三、服务标准
1.通过清底达到化粪池隔油池污水站池壁、池底无积存污泥及杂物,固液分离出来的污泥含水率达到行业标准,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现场消毒处置;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现场不得有污水漫流的现象,不得出现恶臭影响周围环境,不得有污物影响环境卫生,不得发生污水外流的情况;
3.保障全院室外污水管线畅通,售后服务及时。
4.污泥的清掏、脱水、运输、消纳等服务必须达到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标准要求,并制订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四、服务期限:1年。
五、支付方式
本项目当年履行完毕并全年未发生问题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开具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具体服务项目明细
(一)、新街口院区
1.化粪池
化粪池 | 位置 | 数量 (座) | 容量 (立方) | 清掏期限 |
中楼小院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南楼小院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北楼北侧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西楼北侧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后勤楼洗衣房门口 | 1 | 30 | 每月清掏一次 | |
后勤楼骨库西侧 | 1 | 30 | 每月清掏一次 | |
化粪池 | 急诊楼东侧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新北楼坡道 | 1 | 60 | 每月清掏一次 | |
新北楼西侧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行政楼东侧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教学楼西侧 | 1 | 20 | 每月清掏一次 | |
综合楼东北角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高压配电室2分配前 | 1 | 20 | 每月清掏一次 | |
东宿舍 | 1 | 20 | 每月清掏一次 | |
支具室门口 | 1 | 20 | 每月清掏一次 | |
锅炉房小院 | 1 | 20 | 每月清掏一次 | |
化粪池 共计 | 共计10座。 |
2. 隔油池清理
食堂、营养室下水管道、隔油池清理 | 位置 | 数量(座) | 容量(立方) | 清掏期限 |
职工食堂前 | 1 | 60 | 半月1次 | |
营养科小院 | 1 | 60 | 半月1次 |
3. 污水泵坑
污水泵坑 | 位置 | 清理方式 | 容量(立方) | 清掏期限 |
新门诊东侧 | 见底 | 100 | 每年一次 |
(二)、回龙观院区
1、化粪池
化粪池 | 位置 | 数量 (座) | 容量 (立方) | 清掏期限 |
主楼正北、大门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感染楼外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教学楼东侧喷泉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裙楼西侧绿化 | 1 | 40 | 每月清掏一次 | |
化粪池 共计 | 共计4座。 |
2、隔油池清理
隔油池清理 | 位置 | 数量(座) | 容量(立方) | 清掏期限 |
B2车库 | 1 | 60 | 半月1次 | |
B2车库(7号) | 1 | 60 | 半月1次 |
3. 污水泵坑
污水泵坑 | 位置 | 清理方式 | 容量 (立方) | 清掏期限 |
B3太平间公共卫生间污水泵坑 | 见底 | 20 | 每年一次 | |
B3布草库内污水泵坑 | 见底 | 20 | 每年一次 | |
B1发片大厅观光梯旁污水泵坑 | 见底 | 20 | 每年一次 | |
B1中草药房内污水泵坑 | 见底 | 20 | 每年一次 | |
B1消毒供应中心内污水泵坑 | 见底 | 20 | 每年一次 | |
B1核磁无性别卫生间旁新风机房内污水泵坑 | 见底 | 20 | 每年一次 | |
B1介入中心旁污水泵坑 | 见底 | 20 | 每年一次 |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应答:□是 ■否。
6.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否。
二、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应答: £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否
□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比选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采购中心
3.方式:电话、短信、微信报名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唱价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新街口院区行政楼
3.唱价时间:2024年 4 月 25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唱价地点:新街口院区行政楼308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1、5.2、5.3条。
2.关于本项目比选文件中选项标记的说明: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联系方式:010-5851 6135 、1391086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