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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积水潭医院投诉部门及联系方式 已有 1939 人浏览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您好!为了有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依据《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投诉处理的相关流程及内容告知如下:一、我院医疗投诉统一受理部门为: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地点:新街口院区医疗行政楼一层/回龙观院区住院楼一层/新龙泽院区门诊一层联系方式:010-58516721;010-58516743(新街口院区)010-58398721;010-58398743(回龙观院区)010-50963721;010-50963584(新龙泽院区)二、我院将严格按照《北京积水潭医院医疗投诉院内处理流程》对您提出的医疗意见进行调查处理,将在收到投诉意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向您回复。三、如您在投诉处理期间有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00-晚5:00)拨打医患办电话进行沟通;也可通过“积水潭医患办”微信公众号与我们联系及提交相关材料。 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

    2024-02-26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 已有 2048 人浏览

      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  纪检工作职责:  一、做好党纪宣传工作,对党员进行遵守党纪的教育工作。  二、维护党员的权利,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三、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所有职责。  四、 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财经纪律、社会主义道德、群众利益,对违反纪律的人进行追究。  五、 对医院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追究。  六、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并调查处理。  七、 受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调查处理。  八、 督促医院的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医院党委作出的各项决定。  行政监察工作职责:  一、 监察工作要通过履行检查守法、执纪情况;受理控告检举; 调查处理违纪案件; 受理申诉等工作职责发挥监察工作的纠偏、惩处、教育、保护四项职能,以做好执纪监察;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廉政监察;健全制度、检查落实。  二、监察工作要对医院中层干部是否按职务要求尽职;职能处室工作人员是否按岗位要求尽责;医院职工是否遵纪守法,按医院的规章制度办事进行监察。对重点科室、关键…

    2023-07-11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医疗争议解决途径告知书 已有 16 人浏览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您好!为了有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现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于您享受的法定权利做如下告知:一、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二、您享有对全部有关病历资料进行查阅、复制的权利三、关于病历及实物封存(一)封存的范围:病历资料(病历封存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的实物。(二)封存应当在医患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或实物由医疗机构依法进行保管。(三)封存后医疗纠纷已解决的,或者患方在封存届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 附件:北京积水潭医院医疗纠纷接待科室: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地点:新街口院区医疗行政楼一层/回龙观院区住院楼一层/新龙泽院区门诊一层联系方式:010-58516721;010-58516743(新街口院区)010-58398721;010-58398743(回龙观院区)010-50963721;0…

    2023-04-03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纪检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已有 1183 人浏览

      纪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12号楼404房间  投诉举报电话:58516726  投诉举报邮箱:jijianban@jst-hosp.com.cn

    2023-02-27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关于对工作人员着装仪表要求的暂行规定 已有 1168 人浏览

    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医院整体服务形象,展示医务工作者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庄重自信、优雅大方和健康向上的职业风貌,根据《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属医院工作人员着装仪表规范管理的通知》(京医管运行字〔2013〕3 号)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对工作人员着装、仪表要求规定如下:一、着装规范1.医务人员着统一设计的白衣。2.护理人员按不同科室类别着统一设计的护士服(含裤子),戴统一设计的护士帽,穿统一设计的白色护士鞋,根据工作环境需要穿统一设计的护士毛衣。3.医技、药房人员着统一设计的医技、药师白衣。4.其他辅助科室人员着统一设计的辅助科室制服。5. 行政管理人员着统一设计的行政白衣。6. 收费挂号等窗口人员着统一设计的制服。7. 后勤工勤人员着统一设计的工勤制服。二、着装要求1.着装应保持工作服整洁,不得有缺扣、残损。2.工作人员在岗时应佩戴医院胸牌,胸牌佩戴在工作服左胸明显位置,护理人员因制服系扣在左侧,可将胸牌佩戴在工作服右胸明显位置。3. 医生、医技、药房等医务人员在岗期间不得穿医用防护鞋以外的拖鞋或类似拖鞋的凉鞋。其…

    2021-08-26 查看详情信息
  • 北京积水潭医院统方管理规定 已有 1333 人浏览

    一、为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禁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方,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及市卫生计生委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规定。二、 “统方”是对医生用药信息量的统计。商业目的“统方”,是指医院中个人或科室为医药营销人员提供医生或科室一定时期内临床用药量、医用耗材用量等信息的行为。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统方”,或者为商业目的“统方”,属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三、医院严禁工作人员参与以下“统方”行为:1、利用工作之便,为医药营销人员进行“统方”,提供用药量、耗材使用量等相关的信息。2、利用工作之便或个人关系,为医药营销人员与本院有关人员或部门牵线搭桥,提供“统方”便利;3、企业的医药代表,或充当医药营销人员在本院的代理人,进行私下“统方”活动。4、未经医院批准或授权的其他“统方”行为。四、建立信息统计审批权限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和耗材统计功能管理,信息中心采取授权、加密、控制终端信息采集范围等有效措…

    2021-08-02 查看详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