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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月】北京积水潭医院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28点击数 字体:

近年来,电动车由于使用方便、快捷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因生产标准不统一、使用管理不规范,加之人们对电池危险性了解甚微,造成了多起因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的惨痛教训。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医院安全,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请您在选购、使用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一、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

1、到有经营许可的商家选购,切勿贪图便宜购买质量低劣、拼装组装产品;

2、购买质量好、售后服务好的车辆及充电器附件,不得私自改装车辆,确保电动车质量及安全。

二、电动车的停放和使用

1、按规定停放电动车。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室内、过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内;

2、电动车充电时应在室外进行,避免靠近易燃、可燃物及建筑外墙;

3、充电应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请勿超负荷充电,原则上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应加装自动切电装置;

4、禁止将电池带回科室充电;

5、禁止从窗外飞线充电;

6、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到维修点检查;

7、电池要规范安装,定期更换,且更换匹配的电池,不选择劣质电池;

8、电动车出现问题应选择专业维修人员处理,不得私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以上内容请您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电动车消防安全。

保卫处

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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