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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3点击数 字体:

北京积水潭医院资产管理处受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委托,对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ST202003

日期:2020年1月23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联系方式:吴成爱,5851708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预算金额:862,167.68元人民币

(1)服务项目地址:西城区德外东滨河路7号

(2)服务楼层情况:楼层共5层,包含地下负一层、1-4层;建筑面积约4465平米。

(3)项目背景:办公楼2013年已经过综合节能改造,有日立电梯2部;高低压变配电室及变压器1台(600KVA);采暖及生活热水锅炉2台(450KW/30KW);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以及会议音视频播放综合系统等。

(4)服务内容:保洁服务、设备运行维修、安全保卫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竞争性磋商谈判。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竞争性磋商谈判。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0) 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物业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库内。(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框架协议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1) 按照要求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资产管理处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月23日起到2020年2月4日下午16:00时止。每天9:00—11:30,13:30—16:0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北京积水潭医院资产管理处001办公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携带以下资料,提前致电预约,进行报名登记。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单位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单位盖公章);

(3)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2019年度物业服务定点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框架协议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2月5日上午8:152020年2月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北京积水潭医院行政楼308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2月5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北京积水潭医院行政楼308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被授权人)需参加开标活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备查。

(2)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未按要求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

项目联系电话:5851689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电话:010-58516897

传真:010-58516130

E-mail: jstcaigouzhongxin@aliyun.com

网址: jst-hosp.com.cn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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