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北京积水潭医院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新北楼拆除工程监理项目
2. 项目编号:JST202105
3. 采购人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本项目预算:30万元
7. 采购内容:新北楼拆除工程全部工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8. 工程地点: 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
9.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b.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4)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5) 供应商必须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资产处拷贝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10. 《磋商文件》:
(1) 时间: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资产处
(3) 文件联系人:石馨
(4) 联系方式:电话:010-58516373/18601125409 传真:010-58516130
(5) 携带资料:来院拷贝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未登记并拷贝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投标。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北京时间09:3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行政楼308,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仪式,并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评定成交标准: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综合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北京积水潭医院
地 址: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北京市西城区东街31号
联 系 人:石馨
电 话: 010-58516373/18601125409
传 真: 010-585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