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北京积水潭医院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 项目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两院区锅炉维保项目
2. 项目编号:JST202131
3. 采购人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本项目预算:27.9万元
7. 采购内容:北京积水潭医院两院区锅炉维修保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需求。
8. 工程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两院区(新街口院区和回龙观院区)
9.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Ø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Ø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Ø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Ø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Ø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Ø 供应商营业执照应具备锅炉维修保养营业范围。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人员具备:a.低压电工作业证 b.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c.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
(4)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10. 《磋商文件》:
(1) 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资产处招标办
(3) 文件联系人:石馨
(4) 联系方式:电话:010-58516373/18601125409传真:010-58516130
(5) 携带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未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北京时间10:0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仪式,并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评定成交标准: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综合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北京积水潭医院
地址: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 北京市西城区东街31号
联系人:石馨
电话: 010-58516373/18601125409
传真: 010-585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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